发表时间:2023-10-31 19:59:09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2023年10月7日,我单位根据《建始县龙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380.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有:坝顶新建混凝土路面;上游坝坡新建混凝土护坡;下游坝坡整平后草皮护坡,坝脚新建贴坡排水、集渗沟;拆除原溢洪道,在左坝肩新建溢洪道和消力池;下游泄洪通道清淤疏浚200m,衬砌加固50m;封堵原坝下输水管,重建输水设施;库岸及库底清基整平后铺设土工膜防渗(两布一膜,规格800g/m2),库岸周边布置截水沟、库底设排水系统、库尾新建消能工;在大坝下游坝脚新建管理房,建筑面积39m2;硬化防汛道路300m;新增水雨情设施1套;增设量水堰和水位标尺。项目完工后,已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绿。
2022年6月,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建始县龙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1月1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2]45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现场调查的最终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环境质量验收监测可知,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规定要求,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可行。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破坏植被、对野生动物影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已经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施肥,施工弃渣部分已回填及场地平整,其余已运往适宜场地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后,能够增强水库库岸水土保持能力,减小洪水对两岸侵蚀、减少水土流失,水库行洪能力提升,对提升水库水质有非消极作用,对生态影响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水库各监测点位地表水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库水质良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管理用房处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库区内淤积的泥沙,定期清淤后将淤泥安全填埋,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水库各监测点位地表水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库水质良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管理用房处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1类规定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小;项目运行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库区内淤积的泥沙,定期清淤后将淤泥安全填埋,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